1.事项名称

转院治疗

2.颁发的法律文书

批文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其他审批事项,终审。工伤人员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才能转院治疗

4.审批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5.审批条件

医疗条件所限、协议医院诊治较困难而提出转院救治

6.审批需提交的

文件资料

转院申请书、病历及经治医院转院建议书

7.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

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 □无

不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 □无

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接受时有无书面告知:□有; □√无

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市、区、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9.审批决定机关

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0.审批程序

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

11.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12.审批收费

有,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

13.审批表格

     (各表格见附件);    √无

14.是否有年审

(具体办法见附件);   √无

15.法律救济办法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6.受理咨询与投诉的

机构及电话

受理咨询:市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83218264

投诉机构:市劳动保障局人事科  83337724

17、下放情况

□市向区下放    □区承接市下放     □区向镇下放

18.拟保留意见

□保留为行政许可; □保留为其他审批 ;□日常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