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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 |
劳动合同审查及劳动合同鉴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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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颁发的法律文书 |
劳动保障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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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
日常管理事项;经劳动部门审查后企业可使用自定劳动合同版本并可进行劳动合同鉴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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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批依据 |
《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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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批条件 |
自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内容:(1)、合同期限(含试用期限);(2)、工作任务和工种、岗位;(3)、生产、工作条件;(4)、教育与培训;(5)、劳动纪律;(6)、劳动保护;(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用人单位,必须对劳动者明确工作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7)、劳动报酬;(8)、劳动保险福利待遇;(9)、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10)、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11)、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12)、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发生计划外生育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关系,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13)、 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或其他《劳动法》调整范围内合法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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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批需提交的 文件资料 |
初定劳动合同书样板二份;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用工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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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 |
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 √□无 不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 √
□无 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接受时有无书面告知:□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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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
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工资科(同济西路七号)及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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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审批决定机关 |
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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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审批程序 |
一、提供初定劳动合同书样板二份。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用工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二、 经初审后,把修改意见反馈给予用人单位。三、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修改,经审核后,并把修改后的劳动合同书装订完整,一式三份送劳动关系工资科办理审核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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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审批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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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审批收费 |
□有,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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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审批表格 |
□
有(各表格见附件);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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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是否有年审 |
□ 有(具体办法见附件);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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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法律救济办法 |
申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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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受理咨询与投诉的 机构及电话 |
咨询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关系工资科83367498投诉机构:市劳动保障局人事科
83337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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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下放情况 |
□市向区下放 □区承接市下放 □区向镇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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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拟保留意见 |
□保留为行政许可; □保留为其他审批
;□√日常管理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