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

劳动保障年审

2.颁发的法律文书

<<劳动年审合格证>>  <<劳动年审手册>>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日常管理事项,审查确认用人单位属于遵守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单位

4.审批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国务院第423号令)

<<关于实行劳动年审制度的通知>>(粤府[1996]4号)

5.审批条件

1)遵守人员招聘规定情况;(2)遵守劳动合同规定情况;
3)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4)遵守工资规定和国家工资宏观调控政策情况;(5)遵守订立内部劳动规章制度规定情况;(6)遵守社会保险规定情况;(7)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定情况;(8)遵守职业介绍规定情况;(9)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6.审批需提交的

文件资料

1、已填写好的《劳动保障年审申报表》;2、上年度劳动年审手册或合格证副本;3、营业执照副本;4、员工花名册;5、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6、招用本市城镇人员花名册;7、年审时近3个月的会计凭证(凭证内有职工本人签收的工资表;银行代发工资的,由银行打印代发工资的员工花名册并盖章);8、《社会保险登记证》;9、《用工许可证》(或《用工登记手册》);10、《已“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证明书》;11、单位内如有退休人员的(含法定代表人),须提供退休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异地参保的员工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外籍公民及港、澳、台居民须提供身份证明;12、由其他单位代办年审的,代办单位须提供年审单位出具的委托书。

7.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

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

不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

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接受时有无书面告知:□有;

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市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科劳动年审办公室(同济西路七号)及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审批决定机关

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0.审批程序

用人单位填报《劳动保障年审申报表》,连同有关资料一起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审核合格的发给<<劳动年审合格证>> <<劳动年审手册>>

11.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12.审批收费

有,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

13.审批表格

     √有(各表格见附件);   

14.是否有年审

√有(具体办法见附件);  

15.法律救济办法

申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6.受理咨询与投诉的

机构及电话

咨询:劳动监察科:83287441投诉机构:市劳动保障局人事科  83337724

17、下放情况

□市向区下放    承接市下放     区向镇下放

18.拟保留意见

□保留为行政许可; 保留为其他审批 ;√日常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