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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社会保险机构改革的意见,市社保局禅城分局已在各镇、街道设立了社保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6月起市社保禅城分局失业保险部份业务将下放到社保部门在各镇、街道办事处。届时,禅城区参保人可到户口所属的社保办事处办理失业保险的相关业务。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1-5日办理办理签收失业金手续,6-25日办理申领失业金等相关业务。 业务下放后,禅城区5028名符合领取失业救济人员将分流到户籍所属的社保各镇、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保险的咨询、申领、审批、签收、失业人员请假、免签到、免求职、免学习及因特殊原因造成需补发失业保险金手续等一系列相关业务,避免了多处办公给群众带来的不便。有效地缓解因办公场地不足造成的失业救济金签收拥挤局面,让群众能够享受到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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